嚴防工商資本下鄉(xiāng)的“負效應”
發(fā)表時間:2015-05-28   來源:新華社

  新華社北京5月28日電(記者韓振)近日,習近平總書記對耕地保護工作作出重要指示,提出“特別要防止一些工商資本到農村介入土地流轉后搞非農建設、影響耕地保護和糧食生產等問題”。遵照這一指示精神,嚴防工商資本下鄉(xiāng)的“負效應”,對規(guī)范土地流轉、加強耕地保護、維護糧食安全,具有重要現實意義。

  推動土地流轉、實現規(guī)模經營,是發(fā)展現代農業(yè)的必由之路,也是新一輪農村改革的基本方向。土地流轉和規(guī)模經營往往需要資本參與,城市工商資本正是適應這種形勢,紛紛下鄉(xiāng)參與農村建設,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農村土地規(guī)?;洜I的資金缺口等問題。

  然而,資本的逐利天性使得一些工商資本下鄉(xiāng)片面追求利潤。一些工商資本“心術不正”,到農村“掛羊頭賣狗肉”,以農業(yè)為名大搞非農建設。有的打著“旅游觀光農業(yè)”、“鄉(xiāng)村旅游開發(fā)”等旗號大肆侵占良田,搞房地產開發(fā),有的在國家三令五申下頂風修建高爾夫球場,如此種種,不僅破壞寶貴的耕地資源,更危及國家的18億畝耕地紅線。

  更有一些工商資本下鄉(xiāng)不是盯著農業(yè),而是瞄準國家對農業(yè)相關的扶持政策去的,把很大精力用在部門公關、挖空心思搶占各種補助和項目扶持資金上,無心正常經營土地,任憑流轉到手中的大片良田荒蕪。

  一些工商資本的“任性”也會成為影響農村社會和諧穩(wěn)定的誘因。一些工商資本下鄉(xiāng)后不是嚴格按照土地流轉或征用的相關法律法規(guī)行事,卻試圖通過與當地實權人物“勾肩搭背”獲取土地,侵害農民的正當合法權益,引起群眾不滿,甚至引發(fā)一些社會問題。

  防范工商資本走偏產生“負效應”,應尊重農民在土地經營與流轉中的主體地位。當前,農村某些地方的治理結構尚不完善,民主決策程序落實不到位。要通過進一步完善制度設計,使農民對土地流轉具有真正的話語權,使土地流轉符合農民意愿,并合法有序地進行。

  地方相關部門要肩負起監(jiān)管責任。不僅要看管好農業(yè)扶持資金的“錢袋子”,防范套取扶持資金,真正讓扶持資金用在農業(yè)上。同時,還要嚴守耕地保護“紅線”,通過全程的、到位的監(jiān)督,使土地流轉合理、規(guī)范開展,避免土地使用偏離正常軌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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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賀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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